古城街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按上级要求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 聘任原则
公开竞争、按需设岗、综合评价、择优聘任,注重一线,突出实绩。
三、 实施范围及聘期
实施范围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
四、 岗位等级及数量
1. 岗位类别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2.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3. 岗位数量
岗位数量以人社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 竞聘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由学校参照近三年综合考核及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制定。
2. 竞聘高一级岗位教师应在教学一线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其中,由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竞聘专业技术八级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由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竞聘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3年;
3.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可越一级竞聘,越级竞聘须从严掌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参加越级竞聘。
六、 竞聘组织及要求
1. 成立工作机构。学校按程序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成立5人以上组成的专家推荐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竞聘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专家委员会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不能交叉兼任,且实行回避制度。
2. 制定竞聘方案。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制定岗位竞聘方案。竞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工作机构、竞聘范围、竞聘岗位及数量、岗位职责、岗位条件、竞聘办法和时间安排等事项。方案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通过率需达到85%以上),并报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七、 竞聘程序
1. 公布岗位。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布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等事项。
2. 个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聘任条件,由个人书面向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3. 竞争推荐。专家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4. 确定人选。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讨论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5. 公开公示。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出。
6. 报批备案。拟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备案后,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依据竞聘结果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变更。
八、 组织领导及管理
1. 加强组织领导。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严格聘后管理。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学校要加强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日常管理要做到及时监督和督促。聘任期满,聘用单位应对受聘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依据。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受聘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寿光市古城街道教育学区
2018年11月22日
附:1、古城街道学区竞聘工作小组和推荐委员会及监督成员名单
2、古城街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计分标准
附件一:
古城街道学区岗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于乐颂
成员:孙协军 王学龙 李向进 王云龙 田永刚 郑法军 苏中祥 宋晓民
雷俊文
古城街道学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委员会
组长:于乐颂
副组长:孙协军 王学龙 李向进 雷俊文
成员:古城初中:刘风田 李玉国 李瑞梅 袁 野
北洛初中:李来宾 刘文义 燕金峰 张树峰
古城小学:郑法军 桑 明 张瑞芹 李晓君
北洛小学:宋晓民 李月娥 魏 娟 孙海霞
开发区小学:苏中祥 郭坤明 寇明亮 李琼
教育学区:雷俊文
竞聘监督员:范立云 王占德
附件二:
古城街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竞聘计分标准
一、学历(40分)
博士 | 硕士 | 大本(普)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其它 | |
第一学历 | 40 | 37 | 34 | 31 | 28 | 26 | 24 |
第二学历 | 38 | 35 | 32 | 29 | 25 |
1.学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合格学历,即中专、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初中为大学专科,小学(幼儿园)为中专。
2.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的学历为第二学历。学历记分只记一次最高的,不能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0分。
二、任职年限
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计1分。
三、教龄
教龄每年记1分。(注:服兵役、脱产进修、病休时间不计教龄;民师自费生教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任职以来的考核成绩(30分)
近五年(2013年—2017年)的考核结果优秀一次记6分,称职一次记5分,基本称职一次记2分。
自2016年8月起,考核结果优秀(A)一次记6分;合格一档(B)一次记5.5分,合格二档(C) 一次记5分,合格三档(D) 一次记4.5分;基本合格(E)一次记2分。
五、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考核成绩(3分)
按考核等次计算:近六次的考核结果优秀一次记0.5分,合格一次记0.25分。
六、教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3.5分)
1.教科研成果: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
奖次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教学成果特等奖 | 2 | 1.5 | 1.25 | 1 |
教学成果一等奖 | 1.5 | 1 | 0.75 | 0.5 |
教学成果二等奖 | 1 | 0.75 | 0.5 | 0.25 |
教学成果三等奖 | 0.5 | 0.375 | 0.25 | 0.125 |
专业发明、实用型专利 | 0.25 |
注:(1)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方可计分。
(2)第二及以后其他作者均减半计分。
(3)本项不重复计分,只计一项最高分。
2、论文、著作
A、论文
等级 | 1 | 2 | 3 |
国家级 | 0.5 | 0.25 | 0.125 |
省级 | 0.25 | 0.125 |
B、著作
分数 位次 等级 | 专著 | 主编 | 副主编 | 参编 |
20万字以上 | 1 | 0.5 | 0.25 | 0.125 |
20万字以下 | 0.5 | 0.25 | 0.125 | 0.0625 |
(1)论文是专指在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管的正式专业刊物[有正式刊号(CN、ISSN)]上已发表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论文,以原件为准。著作必须是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文、论著均不含论文集、学生作品集、试题集及教辅资料等。
要充分理解论文的概念,文学类、试题教案类、宣传类均不计算。
(2)论文、著作一共只需提交最高层次的三篇(部)计分,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
(3)论文最多不超过0.5分,著作最多不超过1分。任期外的论文、著作不计分。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
万方http://same.celunwen.com/wanfang2
维普资讯http://wp.biyelunwenjiance.com/
中国知网http://cnki.net/
七、荣誉称号及业务称号(10分)
1.拔尖人才
级别 | 省级拔尖人才 | 省特级教师 | 市级拔尖人才 | 市特级教师 | 县级拔尖人才 |
分数 | 10 | 9 | 8 | 7 | 6 |
2.骨干系列
级别 | 省教学能手 | 市教学能手 | 县学科带头人 | 县教学能手 |
分数 | 8 | 5 | 5 | 2 |
3.荣誉称号
级别 | 部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分数 | 8 | 6 | 4 | 2 |
荣誉称号只限于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立德树人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青年)教师、师德标兵、师德模范、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其他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减半记分。任期外荣誉称号及业务称号减半计分。
4、优质课:
奖次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一等奖 | 5 | 4 | 2 | 1 |
二等奖 | 4.5 | 3 | 1.5 | 0.75 |
三等奖 | 4 | 2 | 1 | 0.5 |
注:
1、优质课限于县级及以上教科研中心(教研室、教科院)、电教馆、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组织评选上报并获奖的。
2、不分等次按照一等奖计分。
3、优课按照优质课等次折半计分。
说明:
1.辅导类不计分。
2.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寿教字[2014]75号文件《201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省级远程研修实施方案》之规定:2012-2015年,两次被评为省优秀学员的,两次被评为省优秀组长、优秀管理员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在职称评聘中分别按县级荣誉、地市级荣誉加分。
3.此项不累计加分,只记一项最高分。
八、附加分
1、援疆、援藏每年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2、到外县市区支教的,每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3、交流轮岗教师按照《2015年古城街道关于落实教师岗位分级聘任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分。
说明:
积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年度考核(按近五年考核的实际分数的平均分确定)、师德考核、荣誉称号及业务称号的先后确定。
如出现争议不明事项,由学区竞聘工作委员会共同裁决,对应责任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本方案解释权属古城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
本方案于2018年11月22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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