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关于组织好12月份“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及大中型企业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1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附件1);
2、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附件2);
3、《中国共产党章程》;
4、灯塔大课堂第十五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5、12月15日晚6:30,各农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利用可视基层管理服务系统,集中收听收看“初心讲堂”第12期——“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杨学军分享发展集体经济经验”。
二、学习形式
1、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11月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的党组织,12月底要完成,确保年内至少开展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要通过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座谈交流、到党性教育基地学习、观看电教片、开展志愿服务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积极推行“线上+线下”模式,解决部分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无法正常参会问题。
2、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结合当前思想作风整顿和“百日攻坚”会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带头学精神、谈感想、抓工作、树标杆、当表率,发挥好示范作用。
3、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党员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亮责任,支部强阵地”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思想作风整顿和“百日攻坚”会战、双招双引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奋力攀登、勇争一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凝聚组织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防控措施。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时,要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进会场前要检测与会人员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
二要加强组织指导。各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有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要采用送学或补课方式,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要抓好“灯塔”学用。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学灯塔、用灯塔”,组织党员及时通过“灯塔-党建在线”APP中“山东e支部”板块“通知公告”栏目查收每月“主题党日”通知,通过“学习园地”栏目查收学习资料,开展线上交流研讨,认真做好学习“规定动作”。
四要规范学习记录。各党支部要规范记录“主题党日”学习及研讨情况,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及时上传到“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山东e支部”板块,“三务”公开情况及时上传到“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板块。
请各镇街区于12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各村“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邮箱:sgzzbzzsk@wf.shandong.cn)。
附件: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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