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级以“读、背、说”为主;中高年级以“读、背、说、写”为主。适时评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
一.古诗背诵(1.2年级15分,3-6年级10分)
背诵数量基本标准:一年级(上学期:35首;下学期:70首)
二年级(上学期:105首;下学期:140首)
三年级(上学期:165首;下学期:190首)
四年级(上学期:215首;下学期:240首)
五年级(上学期:265首;下学期:290首)
六年级(上学期:背诵达到300首,复习巩固)
1.每周四下午第一节及大课间以及每天早上早读时间,到指定地点背诵古诗。
2.学期末,学校对各班古诗背诵情况进行检查(街道检查以街道成绩为准)。
3.组织“古诗大王”评选活动。
各级部、班级定期组织“级部古诗大王”、“班级古诗大王”评选活动。学校定期组织“校级古诗大王”评选,学期末依据“校级古诗大王”荣誉牌持有情况,加0.5分/人。
备注:古诗校本教材为循环用书,妥善保管,每学期末上交,若丢失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二.学生阅读(10分)
扩大学生阅读面,实行全学科阅读。
1.低年级每月同读一本书,每月举行一次读书交流等活动;(有照片、活动记录)
中、高年级每月同读一本书,学科共读一本书(学科循环阅读),每班高质量撰写两篇阅读记录,装订上交评比。
及时填写“闪光的足迹”读书记录,将读过的所有书目随读随记。
2.组织“读书之星”评选活动。
各级部、班级定期组织“级部读书之星”、“班级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学校定期组织“校级读书之星”评选,学期末依据“校级读书之星”荣誉牌持有情况,加0.5分/人。
三.学生日记(3-6年级5分)
中年级2篇/周,高年级3篇/周,以自由写作为主。注重书写与写作质量。
每学期末检查各班日记完成情况。从数量、书写、内容、整洁四方面进行评价。
四.家长阅读(5分)
两月读一本书,可以自己读,也可以与学生共读。填写《家长读书(陪读)记录表》,装订上交评比。
五.教师阅读(10分)
每月同读一本书,学校统一阅读书目,撰写阅读记录,上交评价。
六.阅读活动(10分)
节目展演、古诗大王评选、读书之星评选、学生演讲比赛、学生讲故事比赛、学生写作比赛、教师写作比赛、阅读汇报课、读书交流辩论会、作品展评……
七.阅读课
1.周四下午两节阅读课,第一节背古诗,第二节读书或写日记。学校通过检查,教师不按要求上课扣1分/次。
2.教师阅读课:凡是提供市、街道学校阅读公开课的(全体教师、不论学科),均加入教师量化考核。校级1分、街道2分、市级3分。(上课形式多种多样,鼓励创新。例如:好书推荐课、阅读汇报课、辩论课、比赛课、展示课、表演课等等)
八、墨韵书香报刊。
刊登优秀作品、宣传读书活动等。凡入选刊登的教师、学生作品,加0.5分/人/次。
九:计分办法:
凡纳入评价的工作,每次按照100点计算。成绩=所得点数÷最高点数×分值
班级团队成绩=各项任务所得分值之和+奖励分-扣分
级部主任成绩=本级部各班级成绩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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