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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小学“古诗大王”“读书之星”荣誉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5-15 15:54 发布单位: 寿光市古城街道古城中 浏览量: 652 【公开】

针对学生“古诗大王”“读书之星”荣誉牌的使用、管理做如下具体要求:一、责任分工:

班级读书:班主任负责;

古诗:古诗(语文)教师负责;

年级读书与古诗:级部主任负责;

校级读书与古诗:学校负责。

相关负责的领导教师一定要将荣誉牌认真管理使用,真正起到推促作用。

二、使用办法:

详见《寿光市古城小学古诗大王评选标准》、《寿光市古城小学读书之星评选标准》。电子稿已放FTP,敬请下载使用。

三、管理办法:

1、荣誉牌每天必须坚持佩带,学校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人次未佩带,扣负责教师0.1分;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若丢失,负责教师每人次扣1分。

2、每学年结束,负责教师、级部主任都要将荣誉牌收齐交学校存放,待新学期开始再重新依据参评办法发放,循环使用。

四、激励政策:

1、古诗: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获得校级“古诗大王”的学生,负责教师每人次加1分。

2、读书: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获得校级“读书之星”的学生,所在班级教师每人次加1分。

古城街道古城小学

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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