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寿光市 2018 年信息技术教学视导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市属学校:
为落实新学年电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信息技术与学科融
合,提高学校和教师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提升师生信息素
养,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 11
月 5 日起进行寿光市 2018 年信息技术教学视导,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视导内容及办法
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形
式,对学校创客空间建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小学编程教
育、学生开展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智慧校园建设与应
用、设备配备与使用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开展情况,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
议。
二、评估顺序及时间安排
每个学区时间半天,校校到;市属学校校校到,两所学校
半天。
三、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
1.校长汇报;
主要汇报学校创客空间建设情况、中小学编程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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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建设情况、设备配备与使用情况,PPT 及文本稿视导
前一天发邮箱:
sgsdjg@wf.shandong.cn。
2.现场查看、随机问卷、师生座谈、材料查阅;
3.随机反馈,即时进行;
4.集中反馈。各小组视导全部结束,以学区或市属学校为
单位集中反馈。
附件:《2018 年寿光市电教馆督导评估方案责任清单》
寿光市电化教育馆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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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寿光市电教馆督导评估方案责任清单——小学部分
一.创客空间建设(8 分)
1.创客空间建设达到规定数量得 3 分;
2.达到配备标准得 5 分。
注:学校得 6 分,视为达标。
学校自评,平台上报,现场复评验证。
1.学校至少新建(2017 年 1 月份)一个以上的开源软硬件、编程教育、STEAM 创
意搭建、人工智能等创客空间,空间各功能区域分配合理,并进行必要装修和基础
配备,空间文化特色鲜明,得 3 分,未新建的 0 分。
2.配备标准达到“潍坊市中小学创客空间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潍教信字〔2018〕2
号”建设要求得 4 分,达不到配备要求折算分数记分;创客空间有课程课时、师资
(每 600 名学生配备一个专兼职创客教师)、学年教学计划、教学案、活动记录(图
片、视频等),每项得 0.2 分,共 1 分,不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记 0 分。
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10 分) 根据“信息技术教学视导方案”折算计分。
三.普及中小学编程教育 8 分
1.形成编程教育课程体系,推动学校编程教育开展;(3 分)
2.教师有编程教育教学常规,学生有课堂作品;(4 分)
3.积极参加编程教研培训活动。(1 分)
注:学校得 6 分,视为达标。
1.学校提供学年和学期编程教育工作计划,从系统性、整体性、特色性、可行性 4 个
方面进行测评,分 2、1 两档记分,学生问卷调查分 1、0.5 两档记分。
2.任课教师提供教学常规,根据质量情况分 1、0.5 分两档记分;抽查学生课堂作品,
从数量、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价,分 1、0.5 分两档记分;提供不出教学常规和课堂作
品计 0 分。根据教学进度对课堂教学进行听评课,全市统一分档 2、1.5、1 分记分。
3.根据电教馆组织教师进行编程培训的活动记录分 1、0.5 两档记分,不参加得 0 分。
四.学生开展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9 分
1.学生在创客大赛、信息学奥赛参与率和获奖情况计分。(9 分)
1.按照信息技术技能大赛参赛率和获奖情况计分,学生获国家、省、市、县级分别
计 5、3、1、0.5 点。得分=4 分×本校参加县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学
生数/本校学生总数+5 分×(本校学生获县级以上奖的生均获奖点数/全市生均获奖
点数)。
五.智慧校园建设 5 分 根据“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价方案”折算计分。
六.设备配备与使用 20 分
1.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Ⅱ类配备更新教育信
息化设备;(10 分)
2.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设备利用率。
(10 分)
1.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达到Ⅱ类标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计 10 分;达不到要
求的,根据计算机教室数量、学生用机计算机、专任教师用计算机、办公用计算机、
“班班通”和专用教室多媒体设备折算计分。
2.问卷抽查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各项使用情况,分别计 2-0 分,存在不能用、不使
用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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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寿光市电教馆督导评估方案责任清单——初中部分
一.创客空间建设(7 分)
1.创客空间建设达到规定数量得 3 分;
2.达到配备标准得 4 分。
注:学校得 5.5 分,视为达标。
学校自评,平台上报,现场复评验证。
1.学校至少新建(2017 年 1 月份)一个以上的开源软硬件、编程教育、STEAM 创
意搭建、人工智能等创客空间,空间各功能区域分配合理,并进行必要装修和基础
配备,空间文化特色鲜明,得 3 分,未新建的 0 分。
2.配备标准达到“潍坊市中小学创客空间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潍教信字〔2018〕2
号”建设要求得 3 分,达不到配备要求折算分数记分;创客空间有课程课时、师资
(每 600 名学生配备一个专兼职创客教师)、学年教学计划、教学案、活动记录(图
片、视频等),每项得 0.2 分,共 1 分,不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记 0 分。
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9 分) 根据“信息技术教学视导方案”折算计分。
三.普及中小学编程教育 7 分
1.形成编程教育课程体系,推动学校编程教育开展;(2 分)
2.教师有编程教育教学常规,学生有课堂作品;(4 分)
3.积极参加编程教研培训活动。(1 分)
注:学校得 6 分,视为达标。
1.学校提供学年和学期编程教育工作计划,从系统性、整体性、特色性、可行性 4 个
方面进行测评,分 1、0.5 两档记分,学生问卷调查分 1、0.5 两档记分。
2.任课教师提供教学常规,根据质量情况分 1、0.5 分两档记分;抽查学生课堂作品,
从数量、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价,分 1、0.5 分两档记分;提供不出教学常规和课堂作
品计 0 分。根据教学进度对课堂教学进行听评课,全市统一分档 2、1.5、1 分记分。
3.根据电教馆组织教师进行编程培训的活动记录分 1、0.5 两档记分,不参加得 0 分。
四.学生开展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7 分
1.学生在创客大赛、信息学奥赛参与率和获奖情况计分。(7 分)
1.按照信息技术技能大赛参赛率和获奖情况计分,学生获国家、省、市、县级分别
计 5、3、1、0.5 点。得分=3 分×本校参加县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学
生数/本校学生总数+4 分×(本校学生获县级以上奖的生均获奖点数/全市生均获奖
点数)。
五.智慧校园建设 5 分 根据“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价方案”折算计分。
六.设备配备与使用 20 分
1.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Ⅱ类配备更新教育信
息化设备;(10 分)
2.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设备利用率。
(10 分)
1.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达到Ⅱ类标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计 10 分;达不到要
求的,根据计算机教室数量、学生用机计算机、专任教师用计算机、办公用计算机、
“班班通”和专用教室多媒体设备折算计分。
2.问卷抽查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各项使用情况,分别计 2-0 分,存在不能用、不使
用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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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寿光市电教馆督导评估方案责任清单——高中部分
一.创客空间建设(8 分)
1.创客空间建设达到规定数量得 3 分;
2.达到配备标准得 5 分。
学校自评,平台上报,现场复评验证。
1.学校至少新建(2017 年 1 月份)一个以上的开源软硬件、编程教育、STEAM 创
意搭建、人工智能等创客空间,空间各功能区域分配合理,并进行必要装修和基础
配备,空间文化特色鲜明,得 3 分,未新建的 0 分。
2.配备标准达到“潍坊市中小学创客空间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潍教信字〔2018〕2
号”建设要求得 4 分,达不到配备要求折算分数记分;创客空间有课程课时、师资
(每 600 名学生配备一个专兼职创客教师)、学年教学计划、教学案、活动记录(图
片、视频等),每项得 0.2 分,共 1 分,不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记 0 分。
二.普及中小学编程教育 8 分
1.形成编程教育课程体系,推动学校编程教育开展;(3 分)
2.教师有编程教育教学常规,学生有课堂作品;(4 分)
3.积极参加编程教研培训活动。(1 分)
1.学校提供学年和学期编程教育工作计划,从系统性、整体性、特色性、可行性 4 个
方面进行测评,分 2、1 两档记分,学生问卷调查分 1、0.5 两档记分。
2.任课教师提供教学常规,根据质量情况分 1、0.5 分两档记分;抽查学生课堂作品,
从数量、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价,分 1、0.5 分两档记分;提供不出教学常规和课堂作
品计 0 分。根据教学进度对课堂教学进行听评课,全市统一分档 2、1.5、1 分记分。
3.根据电教馆组织教师进行编程培训的活动记录分 1、0.5 两档记分,不参加得 0 分。
四.学生开展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9 分
1.学生在创客大赛、信息学奥赛参与率和获奖情况计分。(9 分)
1.按照信息技术技能大赛参赛率和获奖情况计分,学生获国家、省、市、县级分别
计 5、3、1、0.5 点。得分=4 分×本校参加县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学
生数/本校学生总数+5 分×(本校学生获县级以上奖的生均获奖点数/全市生均获奖
点数)。
五.智慧校园建设 5 分 根据“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价方案”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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